本报讯(记者薛海军 孙鹤 实习记者 武雅宾)11月26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15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并处罚。
据了解,从2018年10月下旬开始,由呼和浩特市市人社局、卫计委、公安局、食药局4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小组,对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开展了地方自查专项行动,共检查170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其中,15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因违规被处罚。
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能按照《呼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要求,建立药品贮、存、销及质量要求的资质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购药发票保存完整。药品均在有效期内销售,失效药品、保健品与治疗药品按规定实行分区域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及串味药分柜摆放,并能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做到明码标价。医保划卡系统运转正常,能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同时,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大处方、串换药品购药,有的无处方购买处方药,有的为后补处方,还存在处方书写不规范等问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呼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同仁堂等15家存在违规的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进行处罚。扣回15家药店违规划取的个人账户医保基金,并退回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同时按考核办法年底扣除违规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保证金。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希望各定点药店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严肃医保政策规定,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增强服务意识,提供医保优质服务。
15家违规定点药店名单如下
1. 北京同仁堂呼和浩特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2.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康药店
3.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本草堂大药房
4. 内蒙古惠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二店
5. 内蒙古天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宇店
6.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第十四门店
7. 内蒙古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店
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天旭药店
9. 内蒙古聚元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
10. 内蒙古福瑞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门店
11. 呼和浩特市开心大药房
12. 呼和浩特市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门店
13. 内蒙古聚元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14. 内蒙古惠丰堂第五十店
15. 内蒙古华夫药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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