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6年第139号国家监督抽检通告。其中,兆财食品专营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标称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黑花生油,酸值(KOH)检出值为1.3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g)高出30%。
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芳山镇。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集有机农场、有机加工厂、有机农产品国际贸易三位一体的有机绿色食品公司,主要经营花生,杂粮、油品三个品种。据介绍,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并被辽宁省政府授予“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笔者专程前往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公司总经理吴国民介绍说,此次被抽检的产品是该公司新推出的有机黑花生油,生产日期是今年初,当时出厂时经过了内部检验。公司质检部长王旭拿出了当时的自检报告显示,出厂时,该产品的酸值(KOH)检出值为0.3mg/g,低于国家一级压榨成品花生油的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g)。
“这一批产品一共试生产了100桶,都卖给了我的一个经销商。”吴国民告诉笔者,这个福建籍的经销商通过网络自营渠道,在今年6月份将产品销售到了武汉地区。此后,国家有关部门对此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酸值(KOH)检出值为1.3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g)高出30%。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进行了召回,已经销售出去的25桶,我们在陆续寻回,未销售的75桶都已经召回销毁了。”吴国民说,事后分析,出现问题主要存在两个可能。“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产品是采取物理压榨的原理,在油品里不添加抗氧化剂,因此对于产品的保存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油品保存在温度较高的环境中,是会加速氧化和酸值升高的。另一方面,此次事件也暴露出企业产品在长链条销售环节存在的不足,在产品品质控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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