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10月26日,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获悉,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产制品、酒类、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45批次,其中合格638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产品品酒类7批次(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抽查样品中,南通市江心沙立新北路1号企业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大麦烧酒,生产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标准为45±1.0,实际检测为43.5%vo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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