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诈骗团伙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以促销为诱饵向老年人售卖廉价保健品,还虚构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等理由实施诈骗,先后骗得266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1月25日,最高检发布了上述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
以优惠为诱饵,畸高价格售卖廉价保健品
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下半年起,李某宁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以每盒12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多种廉价保健品,订做抽奖卡、“纪念金币”等奖品,制作话术单,招录吴某倩、王某娜、裴某凤、王某娟为话务员。
2018年3月至9月,李某宁指使吴某倩等人按照事先购买的客户资料,冒充北京沐某堂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在聊天过程中套取老年人身体状况等信息,骗得信任后,分步骤实施诈骗。
诈骗团伙谎称所售保健品有抗癌保健等功效,原价2980元的产品现在仅需支付298元的体验费或产品检测费即可获赠。老年人同意购买后,由李某宁联系快递公司负责配送和代收相关费用。
不仅如此,诈骗团伙还在快递包裹中放置抽奖卡,均事先设置为一等奖。快递签收后话务员随即联系老年人,告知其中了一等奖,奖品为价格一万余元的“纪念金币”等,只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保价费或奖品代销费等费用,即可获取,以此骗取钱财,而老年人实则仅获得廉价礼品。
此外,诈骗团伙还虚构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等理由实施诈骗。在此过程中话务员会根据每位老年人的被骗程度,随机调整收费名目和具体价格。吴某倩等话务员的工资包括底薪和提成,为便于计算销售业绩,每名话务员需记录下被害人相关信息。
经审查,李某宁等人先后骗得266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
5人因涉诈骗罪入刑
2018年11月12日,江苏省海安市公安局以李某宁等5人涉嫌诈骗罪,移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3月12日,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宁等5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同年6月10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诈骗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分别判处吴某倩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确有错误,判决以话务员记录业绩的账本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主要依据,未结合快递信息进行综合认定,遗漏部分被害人,诈骗金额人民币33万余元认定不准确。同年6月18日,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同年12月25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2020年11月19日,海安市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诈骗数额重新认定为人民币66万余元,量刑档次由原审的“数额巨大”改为“数额特别巨大”,李某宁的刑罚由有期徒刑七年改为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吴某倩等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八万元不等。
老年人应提防电视购物等环节诈骗陷阱
最高检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犯罪手段不断更新迭代,老年人、在校学生、未婚青年等容易成为诈骗对象。犯罪分子多利用人性弱点实施诈骗,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更需要广大民众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让犯罪分子“花式”骗局迷惑了双眼。
具体到本案,老年群体应当特别提防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电话推销、直播带货等销售环节存在的陷阱,切忌迷信保健品功效,正确看待各种促销优惠。家庭成员要在精神上关心关怀老人,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交流,多用典型案事例引导,发现老人上当受骗应及时劝解、制止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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