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持续加强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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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五不准”
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国率先提出进口冷链食品 “五不准”管理要求,即“没有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或销售凭证、没有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追溯数据的不准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准上岗”,严把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关口。
快速做好应急处置
按照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溯源应急预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各级通报的有关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样品应急处置。
自2020年11月以来,我市本地检出外包装检测阳性样本3起,共溯源下架封存涉疫冻品1265.5件(箱),约25.3吨;接到外省(市)追溯核查通报15起,共排查涉事冻品18177件(箱),约373吨。
完善追溯平台建设
自2020年10月30日起,我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追溯平台”)已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并进一步“向上下游延伸”,对追溯平台功能进行扩展优化,努力实现“从口岸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截至1月中旬,全市有3549家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和经营单位在追溯平台完成注册,动态覆盖率达到100%,其中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1759家、生产企业107家,餐饮服务企业1573家,第三方冷库110家,累计上传23321批次追溯数据。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以打造“从口岸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平台为契机,督促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和冷藏冷冻贮存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五不准”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把进口冷链食品上市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