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父亲在喝蛋白粉,我意识到他受骗了。得知他去雁塔区甲乐亮日用品经销部治疗灰指甲,55天时间花了1.5万元。”1月4日,西安市民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父亲的遭遇。
2020年11月,赵女士的父亲前往雁塔区甲乐亮日用品经销部购买治疗灰指甲的“药品”,并在店里接受治疗。这是一家开在单元房里的小店,位于电子正街圣都大厦1单元405室。
1月4日下午,赵女士向记者拍照转发了父亲亲笔写下的经过。其中写到,“从11月1日开始在亮甲售后服务中心治疗灰指甲,店员按公司培训的套路,通过虚假宣传‘不觉晓口服液’‘复合蛋白粉’‘生甲片’等对治疗灰指甲特别重要,不断劝说、诱导我购买这些药品(买了后发现是保健品),说他们这本来就是药,因为他们店里不能卖药,所以改成保健品了。大部分保健品还不让带回家。后来又让我去指定药店购买处方药盐酸特比萘芬片(亮甲片),并且售后店里和药店都没有告诉我吃这个药需要查肝功。短短50天被虚假宣传、诱导消费1.5万元。”
赵女士说:“我陪父亲去这家店里了解情况,发现对方的公司在单元房里。我们担心对方骗了钱后关门了之,使得维权更难,我父亲只好同意店里所说的‘退个整数’的说法。也就是包括未使用的药钱5300元,一共退了6000元。”
赵女士说:“店家要求我们写了收条,还前往雁塔区市场监管局签投诉调解书。不签调解书,就不给退钱。”记者按照赵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西安市雁塔区甲乐亮日用品经销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在电话中称,赵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属于消费纠纷,已经前往市场监管部门达成了调解。对于赵女士的父亲反映4分钟涂8种“药”,诱导消费的问题,该负责人说:“目前医院都没有好办法治疗灰指甲,我们涂的不是药,是保健品,是在老人清醒的情况下,经他同意后才涂的,口服药也没有他说的那么多。”
赵女士说:“去年12月20日,我带着父亲相继去了五二一医院和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医生确认,我父亲购买的盐酸特比萘芬片属于抗真菌的药,可能会引起肝功能损害,服药前和服药期间需要监测肝功。55天里,我父亲在店内消费13227元,店外买药花费1835元。其中,店内保健品花费占店内消费的79%。这种打着‘治疗’的旗号,实质是诱导老人花大价钱买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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