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间,ST维维披露公告称,7月9日,维维集团与新盛集团签署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维维集团持有的ST维维2.15688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转让价格为4.26元/股,合计约9.188亿元。
在此次停牌前,ST维维最新收盘价为3.41元/股。此次股份转让价格较ST维维最新收盘价溢价约25%。
此前,维维集团持有ST维维15.91%股份,新盛集团持股ST维维17%股份,ST维维无实际控制人;此次权益变动后,维维集团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至3.01%,新盛集团将持有ST维维29.9%股份,新盛集团将成为ST维维新控股股东。
资料显示,新盛集团由徐州市国资委100%控制。由此,ST维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州市国资委。
据介绍,新盛集团为徐州市属国有大型城建集团,历经十余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土地一二级开发为主、多种业务模块协同发展的“一主多元”的业务布局,位居中国城投公司百强,5次被评为“江苏省房地产行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
ST维维表示,此次交易意在为公司引入具备国有背景的控股股东,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此次交易完成后,新盛集团作为公司新控股股东,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另一方面将协调其自身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
维维股份曾是豆奶行业的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一度高达80%。1998年至2000年,维维股份分别实现净利润1.05亿、1.10亿元、1.04亿元。此后,维维开启了各种跨界运作,甚至在2006年还涉足酒业。3年前公司确定了“豆奶+粮食+白酒”三大业务板块,此前剥离了煤矿、房地产等业务。跨界看上去很美,实际运作却并不容易。
2020年5月,维维股份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年7月,江苏证监局公告了对维维股份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2017年至2019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大股东维维集团。上述资金划拨不是基于真实业务发生,实质构成大股东对维维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经统计,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3亿元,占维维股份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2018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7亿元,占维维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98%;2019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11.54亿元,占维维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
今年4月27日,维维股份被实施风险警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维维股份未按照相关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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