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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微信销售假烟案跨越8省 伪造"香烟专售码"

浏览:   来源:   时间:2016-12-15 22:36

  案发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
 
  案发缘由:警方与烟草专卖局在专项整治时发现,一香烟经销商的售价低于订购价
 
  夫妻招募假烟微商代理,网络游戏直播公司实为贩卖假烟平台……
 
  近日,湖北省首例“微信”涉假网络案由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警方成功侦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涉案车辆5台,查获假烟2000余条,缴获银行卡28张、存单248张、电脑8台、手机19部,锁定网上资金成交金额275万元,总涉案金额达350万元。
 
  “此案由湖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该案的侦破标志着全省网络打假战役取得了新一轮的胜利,也为警方深入打击违法犯罪、规范电商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英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苗爱军说。
 
  伪造“香烟专售码”
 
  2015年12月,英山警方与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发现城区一名李姓香烟经销商销售的价格不仅低于烟草部门的指导价,有时甚至还低于订购价。
 
  经走访调查、数据比对,李某被确定为售卖假烟重大嫌疑人。
 
  为查证事实,民警和烟草稽查队员轮番乔装在李某经销店附近,密切关注其动向。
 
  2016年春节前夕,民警在李某经销店内发现一个物流送货专用塑包,民警当即买来一整条,发现该香烟与正规香烟外包装并无异常,且32位“香烟专售码”齐全,也属李某专售号码。
 
  经仔细辨识,民警发现,这些专售码都是2015年6月的。警方与烟草稽查大队高度警觉,通过香烟样品检测,发现该烟系假烟。
 
  大量的香烟从何而来?
 
  民警想起购买假烟时看到的物流送货专用塑包,确定了李某通过物流收货的渠道。
 
  经过一个多月的暗中调查,民警锁定了物流点,并在该物流点掌握了李某取货的现场证据。由于发货人的名字每次填写的都是虚假信息,因此无法取得突破。
 
  之后,李某又有物流到货,在其取件前,民警经过秘密调查,发现每次包装内均有一层物流包装,包装的收件人名为“暖阳”。经查,“暖阳”也不是真名。李某是通过什么方法进行结算呢?案件一下又陷入僵局。
 
  英山警方迅速调整思路,通过好友查到李某的微信名为“刺槐”,并加为好友,发现他“朋友圈”里转发有大量卷烟广告链接。
 
  警方搜索添加物流单上的收件人“暖阳”,惊奇地发现,其“朋友圈”也充斥着大量卷烟广告,全部打着专供、免税、怀旧、保真等招牌,都是市场上买不到的品种。
 
  英山警方判定,李某是通过微信购买假烟。
 
  “朋友圈”里的勾当
 
  那么,假烟的源头又在哪里?
 
  民警通过微信与“暖阳”交谈,对方称,他们的卷烟都是厂家直销,保证质量,并且诚招香烟代理,转发卷烟广告链接,即可赚取代理费、享受购烟优惠。
 
  “暖阳”还发来一个叫“炙日”的微信号,称如有代理意愿,可与她联系。
 
  随后,英山警方以“暖阳”“炙日”微信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发现他们每天都会在“朋友圈”里更新卷烟信息,且与“吞云吐雾”“叠峦”“娜萝”三个微信号交往频繁。
 
  至此,一个专门销售假烟的神秘“朋友圈”浮出水面。
 
  今年4月19日,英山警方正式立案,成立联合专班,开展全面侦查,很快查实销售假烟的神秘朋友圈里的真实身份。
 
  “暖阳”,真名汤某某,负责发布卷烟广告,收集全国各地购烟信息;“炙日”,真名康某某,系汤某某妻子,负责招募假烟销售微商代理。
 
  “吞云吐雾”真名陈某某,“叠峦”真名刘某某,“娜萝”真名张某,三人合伙开设了一家通讯公司,表面上从事网络游戏直播,实际上却干着网上贩烟的不法勾当。
 
  随着案件的深入,英山警方发现,陈某某除与众多下线联系外,还经常向微信好友“彼得”发送大量购烟订单、卷烟码段信息。
 
  经查,不到半年时间,这个涉嫌销售假烟的微信朋友圈交易成交额高达275万余元,交易频繁、数量巨大、品种繁多,触目惊心。
 
  随着案件的深入,假烟源头直指“彼得”。经缜密侦查,在江苏淮安,真名为张某某的“彼得”正式进入警方视线。
 
  乔装蹲守抓嫌疑人
 
  锁定犯罪嫌疑人“彼得”后,侦查员冒着高温、顶着酷暑,乔装打扮,24小时蹲点守候,终于在其居住的民宅内一举端掉了制售假烟的窝点,当场缴获免税、专供假烟、包装若干以及32位香烟专售码打码机和已印制好的码段薄膜。
 
  为了锁定不法证据,英山警方5次南下深圳、4次前往杭州,固定收集了17册共计739页的纸质证据和20G的电子证据档案,调取了物流快递数据信息和银行交易流水信息2万多条,逐条梳理,逐项比对,准确锁定了涉案人员的不法事实。
 
  近日,黄冈、英山市县两级联动,警方和烟草专卖部门兵分七路,在江苏淮安、苏州,湖北襄阳、谷城、英山等地实施“统一行动、同步收网”。48小时后,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警方透露,该团伙以李某某为首,张某某负责生产,陈某某等3人为二级微商,汤某某等两人为三级微商,形成了产、购、运、储、销为一体的特大互联网制售假烟网络。
 
  警方查明,该网络覆盖湖北、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四川、安徽、内蒙古等8个省(区)16个县市的300多个卷烟经营户,涉案金额高达35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刘志月 王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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