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搁浅后大部分产品未改变
去年1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公开征求《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清单》),拟于2015年7月实施,且在附件《化妆品标签标识禁用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明确了禁用标签。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出后引起了整个行业的关注,李医生、白大夫等诸多化妆品牌也备受争议。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随着《办法》的搁浅,市场上曾紧张一时的大部分化妆品品牌均尚未有所改变。
据了解,《清单》中添加的禁用标签有诸如“基因、因子、干细胞、细胞修复、红血丝、黑眼圈、药妆、中草药、汉方”等医疗术语,以及“复活、再生、新生、无添加××、纯天然××、纯植物××、生态××、有机××”等常见“虚假夸大用语”。
记者近期走访各大化妆品专柜了解到,市面上“再生”“复活”“纯天然”等词语仍旧存在,例如李医生活肤再生面膜、FANCL无添加再生亮白营养素等等产品,随着《办法》的搁浅均尚未改变。
“国抽质检新规”
违法成本低 产品死灰复燃
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以下简称《国抽新规》)。规定企业在国家监督抽查中一旦被查出不合格产品,在整改完成之前,将面临停产、禁销的处罚,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将面临吊销证件的处罚。
不过,记者发现,检查不合格后的产品仍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于7月31日、8月26日曝光多批次问题面膜产品,但讽刺的是,这两次的曝光中,仍有几个品牌是“二进宫”。也就是说,对不法企业的整改要求并未落到实处。
事实上,这种情况一直存在,7月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5年第一期“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中,“汉药回春祛斑套装”系列的生产企业——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已经是“黑榜”的老面孔,被查出企业和卫生许可证号均未经许可。而该企业早在在2006年和2008年就分别被曝光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其产品“纤丽祛斑回春素”等为假冒伪劣化妆品。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该位负责人认为违法化妆品企业多次“死灰复燃”,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法律法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并不高。
《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质疑与赞同声并存 行业面临洗牌
11月10日,《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指南》在产品安全风险的评估上,对人员要求、评估程序、毒理学研究以及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四个方面都更加细化。仅毒理学研究一部分,就提出了对急性毒性、刺激性/腐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致突变性/遗传毒性、亚慢性毒性等12项说明。
对于该《指南》在业内仍旧存在质疑和赞同声,广东省日化商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该项要求较为苛刻,“由于化妆品生产厂本已具备检测机构,再进行重复检测增加企业成本”。这一说法得到了诸多企业的认同,有业内人士认为,《指南》中评估项目的细化无疑给中小化妆品产业带来很大压力。
不过,资深日化行业销售专家冯建军认为优胜劣汰后存活下的企业才具竞争力,“中国目前有4000多家化妆品品牌,消费者真的需要那么多吗?很多化妆品较为劣质,生产在广州白云区哪个村哪条街,尽管生产厂是合法的,但其质量并不优质,存活不来的价值在哪里?这样的工厂生产出的产品谁能用?谁敢用?所以,用市场竞争的方法,通过法规去约束去淘汰是必经之路。质量提高了,竞争力自然强了,优胜劣汰后生存下来的企业才是对消费者负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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