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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收到警示函 连锁超市“人人乐”乐不起来

浏览:   来源:   时间:2019-06-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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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片来自CNSPHOTO

老牌连锁零售企业人人乐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戴上了“ST”的帽子,近日,公司又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收到了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

信披违规损失巨大

人人乐昨日(6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及2018年业绩预告出现重大修正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具体情况为,人人乐全资子公司西安人人乐因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履行购房合同纠纷,于去年11月3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请仲裁,请求裁决曲江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2.76亿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承担仲裁受理费用等,但人人乐直至今年4月1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另外,人人乐曾以23.2元/股(复权价13.58元/股)的成本参与青岛金王的定向增发,而截至去年10月23日该公司股价已跌至5.02元/股,已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但公司去年10月24日所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仍预计去年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在进行盈利预测时未充分考虑减值影响。直至今年1月31日,公司才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披露,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亿元至-2.8亿元,业绩预告出现盈亏性质变化的重大修正,其主要原因是参与青岛金王定向增发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2亿元。

深圳证监局指出,人人乐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并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年来一直在走下坡路

公开资料显示,人人乐于1996年在深圳创立,随后其凭借“全面低价、货品齐全”的战略以及“蜂窝式”发展模式,在深圳、西安、成都等地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成为了中国零售业中的一匹黑马,并于2010在A股成功上市。但近年来,人人乐可以说一直在走下坡路。

2014年和2015年,人人乐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并在2016年被“ST”。当年,公司以4.36亿元的价格出售了长沙天骄福邸物业,获得了1.35亿元的净利润才得以扭亏。但是2017年和去年,公司又是连续亏损,并于今年4月再度戴上了“ST”帽子。而根据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亏损将会退市,人人乐今年会采取何种措施避免退市受到业内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令投资者郁闷的是,在人人乐处于危难之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却要减持股份。6月19日,人人乐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何金明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据了解,截至公告日,何金明直接持有公司89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通过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3.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1%。公告称,本次拟减持原因为个人财务安排。

而就在几天天,公司控股股东浩明投资还将23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转让给了自然人张政。转让价格为5.4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29亿元。公司发布公告称,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浩明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而张政增持是出于个人投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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