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侦大队接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中段某烟酒门市部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请求查处。大队接到报案后,经过周密安排部署,安排民警前往商州区北新街中段某烟酒门市部,经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后,确认某烟酒店内的四十箱贵州飞天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大队迅速将该批酒进行扣押。经对某烟酒店的店主谭某(女,现年44岁,商洛市商州区人)询问后得知,某烟酒店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都是从商洛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880元每瓶的价格进购的,谭某提供有进货凭证。民警又迅速赶往商洛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抓住了有利时机,在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工具车上查获100箱贵州飞天茅台酒。通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经侦大队将假酒全部扣押。
民警对该公司法人麻某某(男,现年50岁,商州人)进行询问,麻某某承认谭某所购的四十箱飞天茅台酒确系商洛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其公司先后两次从杜某某(男,现年58岁,山西长治人,现住商洛市商州某小区)处购得二百箱贵州飞天茅台酒,每瓶750元,有打款凭证为证。杜某某自称其在贵州茅台酒厂有熟人,拿的是内部价格,现杜某某人不知所踪。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取证,2016年8月10日,商州分局经侦大队决定对杜某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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