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 在福清经营小吃
店的林某在制作小吃“马耳”(福建传统面食
小吃)时,滥用明矾
,导致食物铝含量
严重超标。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对林某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食品
罪提起公诉。
去年9月17日,福清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一家小吃店制售的“马耳”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样本中铝残留量为475毫克/千克,达到国家限量标准的4.7倍。据评估,该涉案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足以造成严重的人体食品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到案后,小吃店店主林某承认,他为了“马耳”更加酥脆好吃,在生产过程中随意添加“明矾”,导致“马耳”中的铝含量严重超标。
检察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制作者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