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有关方面扎实工作,外逃近1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于善福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并积极退赃。
于善福,男,1953年7月生,原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于善福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罪。2002年8月潜逃国外,同年9月,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于善福归案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察全覆盖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缉力度,加强金融、国企领域的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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