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全国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今年1月18日,浙江省已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98件,货值超过1121万元,罚没金额392多万元。据了解,此次浙江行动“动真格”“频亮剑”,刑事立案达2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7人。
“六个核桃”变成了“八个核桃”,“康师傅”变成了“康帅傅”,“雪碧”变成了“雷碧”……肉眼很难辨别的假冒伪劣和山寨品牌食品,一直令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感到头疼不已。按照相关要求,浙江省、市、县三级迅速组建工作小组和领导机构,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据介绍,具体推进过程中,浙江聚焦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主体和集市、批发市场,着重关注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品类,严查严打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在杭州市,通过当地公安局的线索摸排,破获了赵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假酒案,打掉了位于余杭区柴家坞村、吴下庙桥村的两个假酒制造窝点和8处售假门店及仓库,抓获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22名,现场查获假冒知名品牌白酒1万余瓶,假冒品牌的商标20余万张,电子芯片2000余个,假酒生产设备4台,制假用酒瓶2万余个,涉案金额达1000万元。
堵疏结合是浙江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清理工作的一大亮点。浙江正积极发挥供销系统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日用消费品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体系,壮大正规食品供应流通渠道,促进农村优质食品有效供应。目前,全省已发展连锁经营门店1.49万个,其中农村网点1.1万个,建设托管农批、农贸市场84个,实现市场交易额超过1015亿元。
(朱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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