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鹤 实习记者 师润泽)2019年1月1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卫健委、民政厅等十二个部门,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报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卫健委、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本系统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此次自治区十二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将持续到4月30日,重点围绕11个方面进行:查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查处违法会销行为,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利用宾馆、酒店等场所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查处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查处重点领域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对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为保证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十二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将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将通过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进行行政约谈,加强行政指导,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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