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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再曝问题芝麻油

浏览:   来源:   时间:2021-07-26 10:39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1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本次该局对广州市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367批次(包含涉及市民生实事项目的批次)。经检验,实物合格样品233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7批次。其中,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原三友调味公司”)生产的“楊三友”黑芝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04/08;规格型号:180ml/瓶)被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结果:831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清香的功效。不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芝麻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芝麻油这类具有特殊香味的食用油中超范围使用乙基麦芽酚,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

  快消品网了解到,三原三友调味公司生产的芝麻油频繁曝出违规添加乙基麦芽酚。

  2020年12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显示,铜川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杨三友牌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0年11月20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显示,铜川新区益佰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杨三友牌芝麻油、1批次杨三友牌纯芝麻油均被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三原三友调味公司因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于2021年3月26日被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元,没收0.07万元;该公司因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于2021年1月7日被三原县市场监管局罚款17.8万元。

  与多次抽检不良记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原三友调味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以生产纯芝麻香油、纯芝麻酱、调味油等调味品为主,“以质量取胜,信誉第一”为企业宗旨,产品远销全国各个省市,同时有中国名优品牌、陕西成长之星企业、2015年度信用企业等荣誉加持。


TAG标签: 芝麻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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