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署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取得一定成效。福州市仓山区一家食杂店因销售涉嫌侵犯“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饮料,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0万元。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某食杂店销售的“RiderBull维生素饮料”涉嫌侵犯“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该食杂店检查。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店内待销的233箱“RiderBull维生素饮料”侵犯了“红牛”系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局立即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侵权商品。经查明,该食杂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成立,侵权商品的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为18200元。2021年5月11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食杂店作出没收233箱假冒红牛饮料、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打击该侵权行为,展现了该局保护知识产权,努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积极形象;对涉案当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威慑了侵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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