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号)。
其中,自贡大商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香港开古国际集团技术授权的、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古碧螺春(绿茶)”(生产日期2020/3/2,规格型号100克(20袋)/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210mg/kg,标准值为≤0.05mg/kg。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在农业农村部禁限用农药名录中,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水胺硫磷。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 0.05 mg/kg。该产品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企查查显示,2016年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因广告内容管理被罚款罚款4.4万元;2019年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及其从属被罚6万元;2020年因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被罚5万元、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及其从属被罚5万元。
其官网显示,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为中国大型袋泡茶-保健茶OEM生产商之一,拥有多个自主品牌:开古、太太、樱花等。公司产品遍布沃尔玛、家乐福、欧尚、大润发、易初莲花、物美、屈臣氏等大中型商超。同时公司也与淘宝官方心选、京东官方自营、修正药业、999药业等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威远宏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辣椒油树脂辣椒素含量不足
标称由威远宏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生产日期为2020/7/8),辣椒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4%,标准值为1%~14%。
辣椒油树脂中辣椒素含量项目不合格,一是产品提取工艺影响;二是添加合成产品。
一品源饮用纯净水、诗田包装饮用水、至尊纯露优质天然饮用水不合格
长宁县文才桶装水门市销售的、标称由宜宾市翠屏区观斗山一品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孔明山“一品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7/3,规格型号18.9L/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9,110,80,<1,<1 CFU/mL标准值为n=5,c=0,m=0 CFU/mL。
标称由眉山靖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靖源“其他饮用水(冰雪)”(生产日期为2020/7/29,规格型号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3,1,0,7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其他饮用水(高山泉水)”也检出同样问题。
标称由德阳天龙山泉水厂生产的“至尊纯露优质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0/7/22,规格型号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30,0,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标称由宜宾市尚雅堂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诗田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0/7/8,规格型号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8,31,0,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水源性和食源性致病菌,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尤其喜欢在潮湿的环境中生长繁殖。铜绿假单胞菌生长代谢过程中可能产生多种内毒素、外毒素等致病因子,人感染后可引起局部化脓性炎症等各种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同批次包装饮用水中 5 个独立包装的样品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单位:CFU/250 mL)。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回收桶清洗消毒不彻底,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同批次包装饮用水中5 个独立包装的样品均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单位:CFU/mL)。 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九寨羊峒“青稞酒”酒精度不达标
北川华兴超市销售的、标称由九寨沟县长海曲酒厂委托九寨沟县长海曲酒厂绵竹分厂生产的九寨羊峒“青稞酒”(生产日期为2016/2/6,规格型号为500ml/瓶),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7.7 %vol,标准值为51~53.0 %vol。
酒精度是指 20℃时,酒类产品中乙醇含量的体积分数,单位%vol。酒精度是酒类产品重要的一项品质指标,《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明示值之间的差值不得超过±1.0%vol。酒精度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企业对该项目的检测计量不准,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而导致标示值与实测值偏差超过允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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