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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旅客违规携带可致幻的“减肥药”入境被查

浏览:   来源:   时间:2020-06-13 08:54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进境的药品。 吕依 摄
 
  中国快速消费聘网据广州海关12日消息,该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日前在旅检渠道查获多起旅客违规携带药物进境,查获产自泰国无任何有效中英文标识的药物约15.8千克。部分药物经鉴定检出芬特明,属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5月11日9时许,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在对来自泰国的某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休闲装扮女子的行李存在X光图像异常,随即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在该女子的行李箱内找到3包外标为“农家香米”“泰国顶级芒果干”“送礼佳品”等字样的袋装食品,但手感与包装袋上标示的食品种类明显不同。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查获旅客违规携带伪装成“芒果干”的药品进境。 吕依 摄
 
  关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包装袋底部有拆封后重新封装的褶皱痕迹。打开包装发现袋内装有多种不同颜色的药片和胶囊。女子现场承认其所携带的并非普通食品,而是“减肥药减肥药。经清点,该批药品共五种,重约6.3千克。
 
  5月25日,该关在对来自泰国的同一航班进行监管时,再次查获3名进境旅客以相同手法藏匿相同的“减肥药”入境,总重约9.5千克。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查获旅客违规携带伪装成“香米”的药品进境。 吕依 摄
 
  日前经有关部门鉴定,上述“减肥药”中全部检出我国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芬特明。芬特明通过抑制食欲达到厌食减肥效果,临床上可用于中重度肥胖症的短期治疗。但研究表明,过量服用芬特明有兴奋和致幻作用,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出现认知和精神障碍,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健康。
 
  海关提醒,切勿随意携带或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以免触犯法律。确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海关根据自用合理原则予以放行。(完)

TAG标签: 减肥药 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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