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1日),辽宁省食药监局通报第21期食品抽检结果,有10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食用农产品占了6成。
据不合格名单显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共6批次,包括白蚬子、花蚬子、冰鱼、海水虾、韭菜、白菜等,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超标、检出违规药物等。
其中,食用农产品中超标严重的是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超市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其氟虫腈检出值为0.534mg/kg,根据《GB 2763-2014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生产日期在2017年6月18日之前执行该标准,2017年6月18日后该标准被GB 2763-2016替代),叶菜类蔬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该批次小白菜超出了规定标准的25倍!
除此之外,由抚顺市新抚小陈花生米经销部销售的抚顺市新抚旺达食品厂生产的旺达牛板筋同样超标严重,其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6.27g/kg,超出标准规定的82.6倍,成为了本次抽检中超标最严重的食品。
本次抽检中还发现违规使用抗生素的情况,由大连乐百家购物商场凤春水产品店销售的白蚬子和大连市甘井子区金三角市场洪洋水产品摊位销售的花蚬子均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其列为禁用药。
辽宁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本次公布的10批次不合格样品,该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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